可他无法反驳,他反驳不了自己的小心,自己的谨慎,自己的犹豫,自己的……怯懦。不是出于自尊心的怯懦,他对上安文殊真没什么自尊好说,对方比她强大太多,多到他完全没想过,在她面前会没有面子这个说法。

金在中都能把没钱没势,花心又渣男说成是自己的优点了,还怕什么呢。何况安文殊根本不是能聊自尊的人,金在中怀疑在安文殊面前说自尊,一定会被嘲笑的更厉害。

金在中怕安文殊不喜欢他,或者就算喜欢,也是非常浅薄的,像朴有天说的那样,只是因为脸的喜欢。因为脸的喜欢能浅薄到什么程度?浅薄到不管是他还是朴有天,都会因为姑娘的一张脸,愉快的过一夜,再也不见的程度。

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是个很让人没有底气的想法,金在中就这么觉得,他好像配不上他喜欢的那个姑娘。安文殊很特别,特别到真的让金在中理解,什么叫人格魅力这个词,那甚至能让他忽视脸的重要性,可那姑娘还那么好看。

所以他想尽一切自己能想到的办法,用自认为对方一定不会拒绝的方式,孤注一掷的押宝在所谓的商业谈判上。他也如自己想的那样成功了,他确实了解安文殊,知道对方不会拒绝。可成功的喜悦并没有维持多久,短的可怕,怕到他不敢再问一次,你要不要我。

所以他格外克制的试探,试探安文殊接受他的方式,房子的改变,来电显示的改变,急迫于性|爱的改变都是如此。可他又不敢大动作,不敢把自己的那些小心思表露出来。既怕她会讨厌自己黏人,自己麻烦,自己事多,又怕她知道,原来自己那么喜欢这个人。

安文殊说,喜欢一个人没有那么多因为所以。金在中却不得不想那些因为所以,因为他怕自己不想,等到安文殊想的时候,他就没有资格想了。选择权从来就不在他手上,他有什么资格想那些。

安文殊说,了解是大脑,行动是心。金在中的大脑守住了自己的心,捆住手脚,让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也不能做。因为害怕对方离开,也因为害怕真的把心交付出去,换不来对方的一丝怜悯,那不是太可悲了吗。

如果只是一场交易,只是一场包|养,甚至只是玩闹般的交往,就算分开也没什么对吧。分开了朋友还有的做啊,安文殊真的很特别,特别到只要需要他,只要他还在白昌洙旗下,他们就一定能继续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