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新郎新娘开始挨桌敬酒。当栾兰挽着丁浩轩来到这桌时,他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刘东正举着筷子,把最后一只鲍鱼塞进嘴里。
虽然时隔近两年,丁浩轩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当初黑了他四千多块钱的小子,虽然怒目而视,但今天大喜的日子自然不能动粗,要不然他早招呼人把这小子扔出去了。
"哟,新郎官来了。"刘东鼓着腮帮/子站起来,顺手抄起桌边的五粮液给自己满上,"这桌菜不错,丁公子破费了。"
丁浩轩太阳穴突突直跳。他看见刘东油光发亮的嘴角还沾着一片菜叶,那身皱巴巴的夹克衫在满厅华服中格外扎眼。更可恨的是,这家伙居然用五粮液漱了漱口才咽下鲍鱼。
"这位是我高中同学刘东,你们见过的…..."栾兰轻轻捏了下丁浩轩的手臂,又为他介绍了一遍。
“好、好、好,你吃好喝好”,丁浩轩压下了心中的火气,随即露出一副笑脸。
同桌不光有栾兰高中同学,还有她的大学同学,一个穿阿玛尼的胖子突然嗤笑:"饿死鬼投胎似的,跟没吃过好东西一样。"他故意用上海话嘀咕,却见刘东转头瞥了他一眼"。
他也根本没有在意,轻蔑的瞪了回去,却见刘东已低下了头并没有理睬他。
而一旁的徐文杰趁机也阴阳怪气地说:"刘同学慢点吃,别噎着。你们在工地也吃不到什么油水,也难怪…..."他直接就认为刘东是在工地搬砖的,至于对高程程她们说的在北京的公司只不过是撑场面的话。
一圈酒敬完,新郎新娘正要去下一桌,刘东抹抹嘴,突然凑近丁浩轩耳边:"上次那四千四都还你了,我添了六百当份子。"他声音很轻,却让新郎官手里的酒杯晃了一晃。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丁浩轩强笑着点了点头,刘东眯起眼睛,往嘴里扔了颗沾满金沙的巧克力。
酒足饭饱后,大厅里弥漫着微醺的热闹。穿阿玛尼的胖子拍着桌子站起来:“难得聚这么齐,咱们转场去‘皇朝’卡拉OK,我请客!”几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男生立刻起哄附和。
刘东拿着纸巾擦了擦嘴角,和高程程打了个招呼要走,他可没兴趣和这帮人厮混,回去后得赶紧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
栾兰正帮丁浩轩整理歪掉的领结,听见徐文杰故意提高嗓门:“刘东别急着走啊,一起去热闹一下,工地晚上也不用上工吧?”他面色有些潮红,显然喝的很是兴奋。
他显然并不是想真心邀请刘东,只不过想给他一点难堪罢了。
“是啊刘东,就一起去吧,咱们同学这么多年没见,在一起多呆一会”说话的是栾兰高中同班的一个女生,和刘东也较熟。
“是啊,去聚一聚”,其余的几个同学也附和道。都是同学,又是老乡,感情淳朴,反倒没有徐文杰和阿玛尼那么功利。
刘东站在酒店旋转门边,灰色夹克被穿堂风吹得簌簌作响。高程程拽住他袖口小声说:“你要实在不想去......”话音未落,徐文杰已经堵在门前,红酒味的热气喷在刘东脸上:“怎么,怕我们笑话你没见过世面?”
“文杰,你少说两句”,高程程对徐文杰处处针对刘东十分不满。她哪知道徐文杰从两人在车站见面时,他就发现高程程看刘东的眼神里有不一样的东西,所以醋意大发,才针对刘东。
“好吧,那就去坐一会”,刘东无所谓的应道。
皇朝卡拉OK是金陵最大的歌厅,装饰豪华,十分气派,是当下最受欢迎的地方。
随着国内蹦迪的兴起,可以说这种快节奏的舞蹈迅速成为无数年轻人的最爱,成为他们放松心情的一种生活方式。
而港台流行歌曲的受欢迎程度有过之无不及。以前唱流行歌曲和蹦蹦跳跳的,会被人们指责为不务正业的二流子。当年那些拎着“双卡录音机”、穿着喇叭裤、大花衬衫、烫着爆炸式、戴着“蛤蟆镜”的青年,也确实超出了普通人的日常行为底线。
但卡拉OK的出现,无疑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推开皇朝厚重的隔音门,扑面而来的是暗红与鎏金交织的浮华世界。水晶吊灯在低矮的天花板上投下碎钻般的光斑,墙面上贴着深紫色丝绒,每隔几步就嵌着镀金边框的壁灯,灯罩上还残留着几缕袅袅的香烟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