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终审法院
法庭庄严肃穆,媒体的长枪短炮被挡在法院外,而法庭内部的气氛,比任何一场商业谈判都更加紧绷。这不仅是一场婚姻的破裂,而是一场牵动整个港城资本市场的法律战。
原告:邝吕若衡——钟鹏集团创始人之妻、长信基金会主席。
被告:邝卓霖——钟鹏集团董事局主席,港城最具影响力的资本大佬之一。
原告律师:何奕承,钟鹏集团与长信基金会法律顾问,律政司长梁颖琛之子。
被告律师:麦思恒,顶级家事律师,专门负责豪门家族资产保护。
这是港城司法史上最昂贵、最复杂的离婚诉讼之一,涉及数百亿港币的股权与资产,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成为资本界的风向标。
邝卓霖的律师麦思恒率先发难:“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邝卓霖先生与邝吕若衡女士在婚前已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家族基金财产均属于个人资产,不受婚姻存续影响。因此,邝吕若衡女士无权要求分割钟鹏集团股权。”
麦思恒的语气铿锵有力,目光扫视全场,强调道:“港城法律向来尊重契约精神,已签署的婚前协议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庭内一片沉默,这场离婚案的核心争议点,就在于这份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何奕承缓缓起身,脸色冷静,语气平稳:“法官大人,我方主张,该婚前协议签订时,原告已怀有长子邝昭澔,属于‘情感压力’或‘不对等条件’下签署,因此该婚前协议存在法律瑕疵。”
他随即递上一份法庭文件:“在港城法例《婚姻法律程序及财产条例》第14条B款中,若婚前协议签署时,一方因怀孕、经济依赖等因素处于明显不利地位,法院可裁定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
“此外,该协议的部分条款过于不公平,例如婚姻存续期间,邝吕若衡女士并未获得相应的股权增值收益,这明显违背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