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临夏12.11枪杀法官案侦破纪实

蒋化名李青云后,跑到临夏一个偏僻的煤矿打工,进行藏匿,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蒋志强抓捕归案。

【作案过程】

经过突审,罪犯很快交代了犯罪的全部经过。

这里,首先要说的是蒋志强,在此案之前,他是四名案犯中唯一没有犯罪前科的人,那么,他们几个又是怎么纠集在一起,犯下如此凶残的惊天大案的呢?

蒋志强1966年出生在兰州一个工人家庭,82年高中毕业之后,到了一家市区的棉纺厂上班,在单位当了三年的厨师,由于工资待遇低,几年下来没有积攒多少钱,而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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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辞职后又到一个建材公司上班,希望改变生活的处境,多积累点钱,在工作中,听同事说,现在开出租车非常赚钱,一年下来最低也有两、三万的收入。

于是,他又辞掉建材公司的推销员的工作,跑到天水市北道区给别人跑出租,几个月下来,除去上交雇主后,自己还是没有多少落头。

后来,蒋志强又回到兰州,在餐馆当打工,又跑回一家啤酒厂当推销员。接着,结婚生子,后来又贷款在滨河大道买了一套商品房。

平时白天上班,晚上跑面的,加之面的生意平平,收入远远不能抵消家庭的开销,还要还房贷。

2006年初,有一次又到了银行催款还贷的日子,蒋志强苦思冥想,到哪能筹措一些钱来救急呢?

他想到了一起曾在兰州七里河饭馆打工的孟凡军。在饭馆当厨师期间,他们二人常在一起喝酒,他感觉关系不错,找他借点钱应该不成问题。

蒋见到孟凡军之后,请孟在一个小酒馆喝酒,中途,他透露想借元急用之意,蒋志强没有想到,他居然很爽快地答应。

酒过三巡,他们二人开始谈到如今挣钱难,何时才能发大财的感叹,孟凡军说:“要暴富,只有抢富人的钱。”

蒋志强胆子小,说:“抢钱,那可是要坐牢的,我不敢。"

孟凡军接着说:“我有一哥们,他叫老崔,听说他把自己的厂子卖了40万,我们就抢他,到时候你只放哨,我来干,成功后,你我各半,你借的这一万我也不要了,你看怎么样?”

蒋志强当时并没有答应,说回家想想再说。

蒋志强拿着借到的一万元钱回了家,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是借的救急钱,下个月怎么办?

他又想到了白天二人谈的话。孟凡军说过,反正我只是放哨,不亲自动手,事情应该不会很大,事成后,我立马就有钱了。

过了几天,二人碰面后进行商议,孟凡军说:“为了万无一失,我们还需要一个人,我认识一个,叫朱建林,他杀过人。”

【联系杀手,确定抢劫对象】

说完后,孟凡军立马联系朱建林,说有一个项目,很赚钱。

朱建林平时无所事事,听说有大钱赚,很快来到孟凡军租的房子里,在孟凡军说明了计划抢劫老崔和两家金铺时,朱建林表现的不屑一顾。

朱建林说道:“要干就干大的,我认识一个人,至少家里有一千万的现金。”

孟凡军立马问道“谁?”

朱建林说:“陈一鸣,法院的庭长,我认识他,他主管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很多人想减刑,肯定会找他,他家里现金应该不少于一千万。”

朱建林为了说服二人,胡编乱造。

被害人陈一鸣,1944年出生于甘肃东乡县一个农民家庭,小时候家庭贫困,后来通过自己努力,82年考入东乡县法院。

由于工作出色,于92年从东乡县法院的副院长职位,调到临夏中级人民法院,任刑二庭庭长。

陈一鸣为人正直,生有六女一子,四个孩子在农村生活,只有三个孩子通过自己努力读书,考上大学,进了城。

他勤俭持家,50多岁时,身体多病,儿女们自己筹钱,为他请了一个保姆,就是16岁的被害者李慧慧。

而且,陈一鸣也是一个大孝子,70多岁的老母在农村无人照管,他把母亲接到城里居住。

没过几天,由于母亲不习惯城里生活,自己又回到乡下的老家,陈一鸣每隔两个星期都要回家看望老母亲。

朱建林之所以把陈一鸣作为抢劫的目标,完全是凭自己的臆断,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后面会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