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蹊跷的爆炸案:最愚蠢的罪犯

夜幕时分,中巴车正静静地行驶在荒无人烟的公路上,突然“哄”一阵巨响,漆黑的夜晚顿时火光四射,人体飞溅,爆炸中心居然在一个女人的两腿之间,难道这个女人就是……

【爆炸突发 值得怀疑的胖姐】

1996年1月2日的晚上 12 时 30 分,一辆松花江牌大客车平稳地行驶在辽平省长岭县太平川镇附近的公路上。

这辆车原本是普通客车,因为定期跑夜路,为了使这些老客户乘坐的舒服,司机赵宏就将硬座改换成了上下卧铺。

今天车上坐得满满当当,加上司机和售票员共有 45 人。

这辆车牌号为蒙 A的大客车,是蒙省白城市洮北区开往辽平省海邻市黑水批发市场的班车,每隔三天来回一程。

黑水市场位于海邻东城区内,是全省规模最大的专业服装批发市场。

80年代中期,也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这个市场就开始投入营业,因为物美价廉,所以市场一直比较活跃,至今前后历经 20 多年。

个体批发摊位超过 1.5 万个,经营服装、鞋帽、箱包、针织、小百货、床上用品等 20 多类 3 万多种商品,每天的交易量大的惊人。

市场规模如此之大,交通自然十分便利,共有 180 多条客货运输线路连接全省乃至全国,往返客货班车 500 多辆,年均货物吞吐量 100 万吨。

这辆价值 14 万的卧铺客车,就是这180 条客运货运线路其中之一。

车上的 43人,大多是蒙省白城地区做生意的老板,去市场进货后,再回去挂到在光屁股的橡胶模特上进行零售。

生意做的好的商户们,一般头脑比较灵活,在外喜欢结交朋友,一上车很快就聊了起来,相互递烟打哈哈,滔滔不绝,笑声不断。

蒙省在外跑生意的多是男性,一来各种事情处理起来比较方便,二来身上带着钱相对比较放心。

车上还有三个中年妇女,其中两个是两口子结伴而来的,另外一个性格豪爽,是一个李姓胖女人,是自己做生意的老板娘,平时都是单枪匹马在外闯荡。

赵师傅对这个独自出来进货的胖女老板记忆犹新,听说是专营“胖人服装”的。

虽说是女流之辈,但有北方男人的豪爽,言行举止干脆利落,一看就是常年跑江湖做生意的。

她也喜欢喝酒抽烟,男人的一些爱好,她基本上都爱,慢慢的,烟瘾越来越大,一根接一根不地吸,吸声很大,还会吐烟圈。

据说酒量也了不得,一般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一次打赌和客户对吹,当场就干翻了三个不服输家伙,几个男子酒后横七竖八的呼呼大睡。

醒来后,他们几个见到市场同行们,逢人边说“胖姐牛逼,劲儿大”。

这是专线班车,整个下午都没有其他乘客上下车。

到了 11 点,乘客基本都睡了,只有司机在稳稳地开着车。

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如常,突然“哄”的一声巨响。

瞬间,卧铺车燃起熊熊大火,方圆200米的范围一片赤红色的火光。

中巴车前部的车顶被掀翻,气浪将睡梦中正在打呼噜的人们一下子掀到车外,人体四散。

司机老赵也一下子被甩出去老远,所幸的是,他受伤并不是很严重,事后他向现场的公安侦技人员回忆道:

“刹那间,我听到一声巨响,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人就像蹦弹簧一样,飞了出去,脑子一片空白。”

“等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摔到在车子前五六米远的地方,头和胳膊都是血。”

“我强忍着疼痛站起来,回头一看我的车,天哪!吓得我魂都不在身上了。”

“车顶和驾驶室都不见了,周围几十米范围内都是零件和残肢,到处都是哭喊声。”

我一下子傻了眼,3.5秒之后,我慢慢清晰过来,知道发生了车辆爆炸,现场的场面让我心惊胆战腿脚发软。

我就赶紧去帮忙,谁知刚走两步就摔倒了,那时才发现自己的脚也甩骨折了。”

大约 30 分钟后,救护车和警车“乌昂乌昂”的一路赶到现场。

现场惨不忍睹,长岭县的警察看到横七竖八的死伤人数,清楚这不是一般的案件,立即向市公安局作了汇报。

当时县的负责案件的民警们,平时大部分就是处理偷鸡摸狗之类的案件,这么重大的案件,也是他们头一次遇见。

【公安部派出高手】

辽平省公安局刑侦专家迅速赶到现场,此时受伤的乘客已被送去医院,死亡乘客的 21 具遗体还留在现场。

送至抢救的伤员之中,有 8 位危在旦夕,生死难测,其余 15 人有一半都被炸的肢体残缺,没有伤到要害,经过抢救并无性命之虞。

初步估量,全车的搭乘者非亡即伤,这堪称辽平省建国以来最要命的事件。

这时,交通监管部门也来到了现场,经过好几个小时的现场勘查,交管部门和警方得出了大相径庭的两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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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断定,这是一起交通安全意外,并非刑事案件,猜测是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从而引起爆炸。

公安侦查员们经过分工,对所有伤员进行当时爆炸时的细节调查和询问,当刑警问询时,这些命大的幸存者都说在昏睡中,什么都不清楚,就被巨大的爆炸声搞成了这个样子。

有的疼稍微轻一点的,干脆大喊大叫“我草他大爷的,哪个王八蛋搞的,逮住了一定把他千刀万剐。”

通过在医院向驾驶员询问,警方得知客车在路途中并无人上下车和离开。

警方推断不是刑事案件的依据是:

如果是刑事案件,比如故意爆炸行凶报复社会的话,行凶者再傻也不可能自己留在车上就引爆炸药吧。

除非自己是活腻了,想同归于尽,如果是真不想活了,为什么非得选一个去进货的大巴车,死法多的去了,跳河,摸电闸……

这于理不通啊!

这辆班车是前往服装批发市场的进货的,市场也有出售烟花的摊位,可能是有些乘客擅自将这些烟花带上客车,然后运到黑水市场去销售,从而引发爆炸。

但交管部门认定,这是刑事案件,不是交通安全意外。

原因也不复杂,烟花哪有如此强的爆炸威力。

交通安全部门认为,如果是劣质烟花想要把车子炸毁,炸死炸伤全部乘客,至少需要好几箱之多。

但司机表示,乘客是去市场采购的,基本都空手或者带着小包挎包这样的。

就算这些包里装满烟花,也不可能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双方的判断为何有这么大的差别?因为都怕担责。

想想看:如果是刑事案件,就和交通安全部门没关系,应该由警方负责侦办;如果是烟花爆炸,和警方就无关,属于交通安全部门监督不善,无需立案。

双方争论不休,案件的性质长时间不能确定。

如果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就是建国以来少有的严重爆炸杀人案,极为重大。

地市刑侦人员不敢懈怠,急忙向辽平省公安厅请求支援。

要说辽平省公安厅就厉害得多了,刑侦专家刚到现场就判定,这不是烟花爆炸,烟花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经过现场的研究,爆炸的并非烟花里的黑火药,而是矿山上常用的铵梯炸药,还找到了雷管。

推测炸药数量不少,至少满满一包,大概 10 公斤,才把整个车顶炸飞了,全车乘客非亡即伤。